附件2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
大学生科技节
珠宝玉石鉴定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承办单位:机电工程系)
二○一 八 年 十一 月 十一日
一、项目活动目的及意义(宗旨)
本赛项目为珠宝类专业技能项目比赛。通过开展此赛项,不仅可以让我校珠宝专业学生积极参赛,对接全国技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还可以充分调动更多的高职院校珠宝首饰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参与高级别的专业技能竞赛。本比赛通过对珠宝玉石理论知识和宝玉石标本鉴定的实践考核,促进专业技能的练习,有利于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促进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专业教学与企业需求的衔接,有利于实现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项目内容及组别
(1)竞赛内容
本竞赛内容注重基础性和综合性,扩大赛项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本赛项在内容选取上,充分考虑到珠宝首饰行业对不同产业链环节上人才需求共性的基础知识和核心技能,充分考虑到不同院校相关专业教学的优势与侧重点,充分考虑到企业需求与专业教学之间的契合点,竞赛内容与专业核心技能相一致。竞赛考核设理论与实践两个竞赛单元,理论单元竞赛为珠宝玉石基础知识现场抢答的方式,实践单元竞赛时长为90分钟。
(一)理论单元知识抢答的题型分布:判断题30%、单选题 40%、
多选题30%。难度 分布:简单题 30%、中等难度 40%、难题 30%。
考纲范围:
1.宝石的基本概念(包括分类和命名)
2.结晶学基础与宝石矿物的化学成分
3.宝石的光学性质
4.宝石的力学、热学、电学等性质
5.常见宝石的性质及其合成优化处理的方法和鉴定(钻石、红宝石、蓝宝 石、祖母绿、金绿宝石、水晶、石榴石、尖晶石、绿柱石、长石、碧玺、锆石、 托帕石、橄榄石、磷灰石、堇青石、红柱石、辉石(锂辉石和透辉石)、坦桑石)
6.常见玉石的特征及其合成优化处理的方法和鉴定(翡翠、软玉、石英质 玉石、欧泊、蛇纹石玉、绿松石、孔雀石、萤石、碳酸盐质玉、天然玻璃)
7.有机宝石的特征及其合成优化处理的方法和鉴定(珍珠、琥珀、珊瑚、象牙、硅化木)
8.其他人工宝石的性质及鉴定特征(合成立方氧化锆、合成碳化硅、玻璃)
(二)实践考试为宝玉石鉴定:利用肉眼、宝石显微镜、折射仪、偏光镜、二色镜、分光镜、滤色镜、光纤灯、紫外荧光灯等仪器在规定时间内对10 颗宝玉石裸石进行鉴定并定名。(定名标准按照 GB/T 16552-2010 与 GB/T 16553-2010 的相关标准)
范围:钻石、合成碳化硅、合成立方氧化锆、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金绿宝石、水晶、石榴石、尖晶石、绿柱石、长石、碧玺、锆石、托帕石、橄榄石、磷灰石、堇青石、红柱石、辉石(锂辉石和透辉石)、坦桑石、矽线石、翡翠、软玉、石英质玉石、欧泊、蛇纹石玉、萤石、天然玻璃、玻璃、珊瑚、硅化木。注:上述宝石中可能是合成宝石或经过优化处理,具体定名依据GB/T 16552-2010 与 GB/T 16553-2010。
(2)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团体赛的参赛方式,最终成绩以组为单位。具体分组视报名人数而定,原则上一个小组不多于5人。参赛组队的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
三、参赛选手条件
揭阳学院全体学生。
四、竞赛时间、地点及形式
比赛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一天,上午为实践单元,下午为理论单元。具体实践如有调整请关注科技节相关文件。
六、奖励办法
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名次排列,成绩相同时取并列名次。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 20%,三等奖占比 30%,优秀奖40%。如果参赛团队总分相同,则以团队实践部分成绩决定排名,如果实践部分分数相同,则按团队中最快完成任务的团队时间决定最终排名。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按规定时间报名,过期则不具备竞赛资格。
(二)审核及参赛证件制作
由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制作
(三)根据竞赛要求配备好相应的宝石鉴定主要仪器,于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鉴定实训室部署场地并进行复核。
主要仪器设备有:
1.显微镜 2.折射仪3.偏光镜及干涉球4.分光镜5.二色镜6.滤色镜7.宝石镊子8.10X 放大镜9.光纤灯10. 紫外荧光灯 11.钻石分级灯12.电子天平(可用于静水称重)13.热导仪14.宝玉石标本,根据具体要求配置,约50余个品种。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要仔细阅读《赛项指南》(比赛前发放)中的比赛时间,记准自己各场比赛时间。每场比赛前30分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到指定地点检录、抽签。参赛选手必须与正式报名名单一致,不允许更换选手,允许队员缺席竞赛。迟到15 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在实践单元比赛开始前2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赛位,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设备及工具等。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开始操作;开始操作前,对比赛设备及工具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以进行实际操作。
4.实践单元在比赛前10分钟发放标本,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操作,比赛开始计时。
5.由于选手的操作不当,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裁判员有权立即中止参赛选手的比赛,并取消本场次的比赛资格。
6.比赛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员到故障设备处进行确认;对于确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短暂停机和时间损失,由大赛裁判长对该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酌情增补。
7.比赛结束前 15 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比赛时间到,裁判员终止学生比赛。
8.比赛过程中,不同组别的参赛选手不能相互借用仪器和量器。
9.参赛选手应爱护、保养、保管好比赛设施,损坏、丢失仪器和标本须照价赔偿。
10.参赛队完成比赛任务时,选手应举手示意提请裁判员到比赛赛位收取相关文件等。
11.参赛选手完成提交后,应对比赛赛位进行清理,经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12.参赛选手比赛结束后,大赛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并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
13.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裁判长用密封纸对以上文件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1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
(二)赛场规则
1.参赛选手只可携带竞赛规程中允许的工具、器件进入赛场,其他任何设备、设施以及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不可带入竞赛现场,违者按作弊处理。
2.比赛过程中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必需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文明竞赛;
3. 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特殊情况须举手向赛场工作人员报告;不得在不同工位间走动,非同队选手之间不准相互交谈,不准偷看、暗示,违者按作弊处理。
4.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必须在比赛休息室等候比赛,休息室地点设在实训楼五楼大师工作室。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参赛队及个人信息。
6.竞赛使用的仪器均使用现场准备的仪器。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竞赛。
8.将已经公开的竞赛方案在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发放,实际操作现场提供的鉴定的样品各场次略有差异,但整体难度一致。
9.实操的竞赛时间为90分钟,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10.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确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补时或延时的决定;确因设备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决定选手重做。
11.在竞赛过程中,各参赛选手限定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完成竞赛任务。若参赛选手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须完成现场清理并将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3.裁判员根据评分细则给出成绩。
1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参赛院校领队提出的申诉,在接到申诉后的3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九、裁判组织
竞赛评审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孙培明、林少光、钟祥涛、陈小兰、熊南颖、杨宇、初秀、樊汛、穆平平等,大赛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参赛队成绩通过裁判长、监督人员、仲裁人员审核,确保比赛成绩准确无误。
十、竞赛守则
(一)参赛人员守则
1.参赛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服装。
2.参赛人员在比赛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比赛结束后应关闭电源。
3.要熟悉掌握实验中的注意事项和化学试剂特性,严禁进行具有安全风险的操作。
4.比赛期间,若突遇停电、停水等突发状况,应及时通知裁判,冷静处置。
5.参赛人员不得将承办单位提供的仪器、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6.严禁在比赛场地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比赛场地,更不能把比赛用器皿当作餐具。
7.比赛过程中,参赛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赛场以外的区域,不准翻阅与比赛无关的资料,不准操作、使用与比赛无关的设备、仪器和试剂。
(二)裁判人员守则
1.裁判员仪表整洁,并佩带裁判员的胸卡;
2.裁判员语言、举止文明礼貌,主动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的监督。
3.按制度和程序领取试卷、文件和物品。
4.裁判员和选手共同进行赛前检查,清点比赛用仪器设备,确认设备完好。
5.裁判员场上应该充分仔细观察尽到裁判员的职责,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裁判应特别注意涉及安全操作的项目,选手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应及时提醒 选手,并做记录,确保现场操作安全。
6.裁判员在工作中严肃赛纪,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别注意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没收相关物品,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7.裁判员认真填写比赛过程记录表,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和参赛选手一同在比赛过程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8.裁判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关于比赛的言论,不得接受记者的采访;评定分数不得向选手公开。
9.裁判员执裁期间在能看清现场状况与选手行为的情况下,应尽量远离选手,不得影响选手的工作,一般情况应与选手保持一定距离。
10.裁判员完整填写现场评分记录表。
十一、联系方式
邮箱:xiaolan3886@163.com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陈小兰134 1762 7886
地址: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与信息中心B栋五楼宝玉石实验室